2010年12月30日 星期四

Neurobabble or Out-of-date Phil Sci? Special sciences as providing model explanations 神經胡言亂語還是過時的Burge亂語?

將文章推到Google Buzz
作者:邱千蕙(密蘇里州州立大學 哲學所)個人網址

標題下得有點重^^||| Facebook上心靈哲學與神經科學家朋友們最近都競相連結Tyler Burge在紐約時報上的新文章



這篇文章主要在攻擊「心理學」逐漸被「認知神經科學」取代的問題,報章雜誌熱烈報導最新的神經科學發現,但是Burge認為他們都是neurobabble「神經胡言亂語」,因為這些神經科學的資料並不能夠解釋心理現象。然而,這些報導,甚至很多認知神經科學家,都認為心理現象可以被神經科學層次的現象所完全解釋。所謂A完全解釋B的意思,就是只透過A的現象與術語,在不引用B的術語的情況下,可以完全解釋B的現象。如果完全解釋可以成立,B就可以在理論層次上化約到A。

Burge反對心理層次的現象,如戀愛、表徵(representation)、意識等可以化約到神經層次的現象,如電位變化、腦區活化等,導致我們可以用後者完全解釋前者。所以我們並不能看個fMRI結果,就斷言:「啊,這就是愛情」。目前認知神經科學的技術,如不同原理的腦造影技術,得到的資料皆顯示前者與後者之間的「相關研究」,然而這些相關性沒有解釋力。

他舉representation與consciousness為例。表徵之所以為表徵,首先必須扮演某種特殊的功能,使其與外界所表徵物之間有特殊的正相關關係,心理表徵之所以為心理表徵,還有恆常性(constancy),也就是在物理刺激變化大的情況下,我們仍可以將其表徵為同一個東西。例如知覺恆常性包括顏色(明明不同的物理顏色我們仍會在特定情況下歸為同一個顏色)、物體(不同角度看到的石像仍表徵為同一個物體)等。這現象雖然在心理學、知覺層次可以獲得滿意的解釋,但是在神經層次,卻看不到環境也看不到哪些神經活化可以算作表徵同一個物體。雖然神經科學可以幫助心理學上的解釋,但是去除了心理學的用語和理論,便無法單單使用神經科學的發現來解釋心理現象。

我認為,Burge錯誤地應用古典化約討論到神經科學與心理學的關係。古典化約論的討論著重於科學理論間的關係,例如物理理論和化學理論之間,當我們建立好兩個理論之間的橋梁法則(bridging law)將對應的用語和概念聯繫起來,那麼較高層次(化學)的理論就可以化約到低層次(物理)理論。然而神經科學與心理學之間,是理論間的關係嗎?

首先,特殊科學(special sciences)(包括生物學、心理學、社會科學)等科學到底是在提供「理論」(theory)還是「模型」(model)? 理論的嚴謹定義是公理化系統(formal systems)。他描述承認的基本元素,提供公理(axioms)和推論定理(theorems)的法則。牛頓物理學便是這樣的描述,他可以完全被公理化,具有牛頓三大公理,基本元素(空間、質量)以及兩者透過推論法則延伸出的許多定理(例如小時候背過的,三顆球重心如何平衡的定理)。

然而模型並非理論。模型有分很多種,實體模型、數學模型、或概念模型都企圖表徵自然現象,但是模型可能功能不同:有的企圖表徵所有單位之間的關係(Galilean models),有的只表徵關鍵因果鏈(註1)。

在生物學中,其實多數解釋並不是在提供嚴謹的形式化理論,而是透過模型便合理解釋生物現象。舉例來說,機械模型(mechanical model)是一種模型,常常用來解釋器官系統的運作原理。解釋消化系統如何運作時,不用尋找基本公理、元素以及推論法則,只要透過模型表徵系統重要的因果鏈(尤其是正負回饋鏈),便讓人擁有滿意的解釋了。

運算模型(computational model)也是一種模型,可用來解釋電算系統如何運作。解釋電腦如何運算時,一樣不需要找公理和推論法則,模型便可以表徵符號間的關係以及計算狀態(computational state)之間的關係(註2)。

可以從理論與模型的呈現模式看出兩者的差異:
在用理論解釋的時候,需要寫一個長長的論證(argument)或者驗證(proof),舉例來說,想解釋為何球從高樓掉下會以某最終速度觸地,先寫下牛頓三大功理,然後藉由合法的推論法則,推出可以符合這現象的定理(如 v= v0 + at),這定理植入適當的值後便解釋了這特定現象。

然而,在用模型解釋的時候,通常會畫程序圖(flow-chart)或圖表(graph)或使用2D或3D的實體模型,或一組數學函示表達因果關係(而非推論關係)。在解釋車子為何會跑時我只要指著車子的零件跟你說,這個動了會觸動這個,然後發動那個後堵住這個,講得夠清晰易懂就可以讓你理解了,不需要提出論證或者驗證。

如果特殊科學,包括神經科學與心理學的科學解釋都採用模型解釋而非理論解釋,那彼此之間就不能套用舊有的古典化約關係去討論。或許神經科學模型與心理學模型掌握到的是不同的因果鏈,可是彼此互補因此可相扶相承,又或許兩者都同樣企圖表徵所有關係,因此兩者互相缺一不可,又或許兩者屬於目的上不相容的模型,因此不能夠並肩討論,可是可以在某些目的上企圖磨合.......

基本上,我贊同Burge媒體與經費都過度誇大各種沒有理論基礎也沒有跟心理學做連結的神經科學發現,但是解決方法並不是將焦點改放在心裡學,而是應著重於建立多面向、多目的的整體觀。

參考文獻:
A Real Science of Mind, by Tyler Burge, The New York Times (2010, 12, 19)
註1: Weisberg, M. (2007). Three kinds of idealization. Journal of Philosophy, 104(12), 639. 
2: Piccinini, G. (2007). Computing mechanisms. Philosophy of Science, 74(4), 501–526. 


版權所有,轉載請連絡作者:ccf79@mizzou.edu

0 意見:

張貼留言

 
Copyright 2009 Nexus of Consciousness. Powered by Blogger Blogger Templates create by Deluxe Templates. WP by Masterplan